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2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访问次数: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现拟在全校遴选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项目选派要求推荐项目候选人,于4月1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及推荐候选人材料(含个人申请表、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科研项目及论文目录、个人简历等)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iao@ecust.edu.cn。被推荐人个人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由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办公室。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条件及材料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的选派办法为准,链接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7。

2. 在出国期间能认真完成既定的出国研修计划,回国后完成考核指标(至少完成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2篇SCI/SSCI高质量论文;

(2)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立项或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3)教学上开设一门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

二、申请时间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请候选人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准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和审核时间如下:

4月10日—20日   完成个人网上申请,上传所有附件材料,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交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章;

4月21日前      将申请表(贴照片、签名)、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的纸质材料(一份)送交国交处出国境办公室;

4月22日—25日   国交处完成线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审核;

4月30日       国交处完成线上单位推荐意见填报、校内公文审批; 将书面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派出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选派办法,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人:张闻

电话: 64251149

邮箱:iao@ec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3月14日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学院汇总).xls


发布时间:20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