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由我校法学院与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我校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三期在徐汇校区研究生楼307举行。本期讲坛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源结构政策转型”为主题,邀请上海市交通委科技信息处副处长王大军担任主讲嘉宾。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法学院莫神星、张婧、王雨彤老师为与谈人。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董溯战教授主持论坛。
王大军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演进—脱碳趋势研判—绿色转型策略”为脉络,全面解析了航运能源转型的底层逻辑与实施路径。他强调,上海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方面已取得“国际海港枢纽世界排名保持领先、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基本确立、国际邮轮港发展动能强劲”等重要成效。他指出,航运业虽在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占比较低,但若不控制,2050年可能攀升至10%。他强调,当前航运降碳技术路径主要以低碳、零碳燃料为核心,以动力技术、能效技术、碳捕集技术为辅。现阶段LNG双燃料占主导地位,甲醇动力船舶订单呈下滑态势,氨燃料船处于试点初期,纯电动船稳步推进,生物燃料船广泛应用。他还指出,面对国际碳政策压力,上海发布《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国际航运燃料绿色转型工作方案》,航运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已刻不容缓。他从完善法规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扶持以及创新管理模式等四个角度阐述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源绿色转型策略。他主张着力于打造绿色燃料加注中心,提升 LNG、绿色甲醇、绿氨的加注能力,同时与洛杉矶港、汉堡港共建绿色航运走廊,推进全生命周期零碳船商业化运营。他强调,内河船舶应当聚焦短途纯电动化,长途航运应试点甲醇混合动力,并布局长三角换电网络,应依托LNG和绿色甲醇先发优势,储备氨、氢燃料技术,为全球航运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上海方案”。
在互动环节,王大军就教师、学生等提出的关于净零框架交易机制设计、脱碳减排路径的监管、上海有关建立国际航运中心及能源结构转型的现行法律制度优先级等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现场互动气氛热烈。